Wednesday, 27 June 2012

卖二手房子:谁让步

两个星期可以找到买家,还真不骗人。

还没交琐匙的前一个星期(6月第1个星期),第一个带人来看的 Agent 就已开口要琐匙。

DingDongLin 让他知,下个星期还有人看,看完后,才交琐匙给你吧!顺道也问了问,多久可以卖得出,Agent 回答说:"两个星期";心想,两个星期太快了吧!DingDongLin 真的很过时,还停留在3-6个月才找到买家的心态。(之前,表妹叫 DingDongLin 帮忙找 Puchong 一带房子时,也交待找一个月内的广告,越新的广告越好;那时,DingDongLin 还摸不着头。)

6月第3个星期,Agent 就已通知说有买家要以卖价减5千来买,DingDongLin 考虑后减3千。3天后,Agent 回复,买家不愿给多2千,问 DingDongLin 可不可以再商量。

对于一个没工作的师奶,2千是很好用的,就坚持了说,DingDongLin 已让步减3千,如果买家不愿意,那就不卖给他好了。

最后,Agent 在买卖双方不愿让步下,自愿减 2 千的 Commission 来促成这单买卖。说真,换了是 DingDongLin,也会自愿减 2 千,因为就算减了,还是有5位数的一半++,为什么不呢!钱是赚不完的。

当然,交易成功是在双方签了买卖合约,所以,还是需要等的。

真的快得让 DingDongLin 接受不到。

2 comments:

  1. 我在去年年尾卖了一间公寓单位,经纪说很快可以出手,结果三天后就找到买主。比你更快!哈哈~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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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真的超级快,好抢手哦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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