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hursday, 3 May 2012

卖二手房子: 善变非常

说完买家给了 3% 定金和签了临时买房合约(Offer To Purchase)的过一天,DingDongLin 就去了港澳玩。玩回来后的隔一天早上,买家又改变主意了。

说公司什么什么的,她那工作队已换成长期雇员,然后又什么什么她那工作队要去在 KL 区以外工作,不买房了,叫 DingDongLin 退还 “whatever” 定金,然后说给 DingDongLin 5 月尾通知。怎么变得那么快?一星期内她公司的决策就变了,真的好巧合。

DingDongLin 也看得有点不明白,就问 5 月尾通知意思是 5 月尾搬走吗?如果确定 5 月尾搬,那租屋定金拿来还 5 月的屋租;其余的交锁匙时退还。还有,买房定金只能退 50% 因为签了临时买房合约;买卖房子不是 “玩玩的”,两方都要负责房子买卖,不是一天说要买/卖,隔天说不要买/卖。

过十天了,租客也没回应 DingDongLin 什么的。直到昨晚,收到了短讯说拿定金还屋租,也没其他了。

租客真的太善变了吧!有人买房子这样子的吗,一时要、一时不要,给了定金,几天后又说不要了。

DingDongLin 在卖房之前,有做一些功课,如果买家给了定金后改变主意不买了,定金怎么办。在网上看到,是可以 100% 没收 (forfeit) 的。一些屋主就算是贷款不到,也会 100% 没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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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你要买房,DingDongLin 想说不要交了定金后才去向银行贷款或改变主意的。不然,定金没了才心痛。现在银行贷款严格了许多,去银行问一问可以借多少钱或用网上的计算机大概算过后,才去买。记得银行现在是用净收入来算的哦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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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comments:

  1. 那租客把买屋子当着儿戏。
    太不成熟了。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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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所以面对这样的,还是有agent好,直接没收好了。
    但你的问题似乎苦于他/她已经住在里面了,所以好像比较困难“全数没收”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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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3. Mama Ee:三十几岁的女人,两个孩子的妈,还是那么善变的。

    Joseph:我没事做,加上我对房产有一定的兴趣,面对这些,我可以接受的。处里不同的问题也是一个成长的经验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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